游学律师简介
尤学,原名游学,男,汉族,1980年9月17日生,祖籍江西,云南省镇雄县人。先后求学于贵州民族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湖南大学。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 2009 年10月取得律师执业证。现为云南诚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业务方向:公司法律事务、合同法律事务、刑事辩护。
社会职务:
官渡区工商联执行委员
昭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接待专家
云南省检察院信访接待专家
昆明演讲协会副会长
昆明联合营销协会副会长
获得荣誉:
2015年官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2016年昆明市司法局律师专业人才库专家律师:
2017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及省律师协会信访中心专家律师;
2018年被“一城一名店”评选为金牌律师;
2019年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公司合同案例:
云南小矮人汽车连锁服务公司与广西小矮人汽车服务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在昆明中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获胜诉;
代理深圳展中凯建材公司诉云南建投第三公司合同纠纷案获得胜诉;
代理林某诉方某某租赁合同案获得胜诉;
牟某与许牟公司股权转让案获得胜诉;
代理昆明某农牧公司诉马某合同案获得胜诉;
代理林某诉方某某租赁合同案获得胜诉;
牟某与许牟公司股权转让案获得胜诉;
代理昆明某农牧公司诉马某合同案获得胜诉;
代理李某等与红双喜股份公司由昆明中院、省高院审理的商标案;
钟某与美的公司由昆明中院审理的商标案;
刑事辩护案例:
代理喻某运输毒品360.49克案,喻某从轻判处11年;
代理王某光运输毒品4214克案件,获得从轻处罚;
代理胡某园运输毒品527.3克案件,胡从以最低刑被从轻处罚;
代理金某某运输毒品数量巨大案,金某某被从轻处罚;
代理周某某等运输毒品案,一审判决死刑立即执行,因一审当事人未委托尤学律师,二审委托尤学律师后,案件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
代理建国以来镇康县最大聚众斗殴案蔡某某的辩护人,蔡某某获得缓刑;
代理王某某(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王某某获得缓刑;
代理颜某某故意伤害(重伤)案件,颜某某获得缓刑。
代理全国最大传销组织善心汇案,杨某从轻处罚判处二年;